1、根据市场调查了解,目前市场上做的、买卖的、使用的95%以上是防火盒(只能防火,不具备防爆性能),但是都滥竽充数地冒充防爆盒在卖,而大部分用户基本被忽悠、被骗;当然,其价格也低廉;现市场上使用的电缆接头防火盒产品,基本上使用较多的材料都是以下几种材料:对材料没有严格的要求, ①.阻燃塑料(防火板),②.尼龙纤维,③.玻璃钢,④、铁板,⑤.SMC(ABS)阻燃塑料;⑥.玻璃钢、SMC(ABS)阻燃塑料做成的外壳灌AB防水组合胶;由于电压系统容量大,发生爆炸时释放出的能量大,现在国内外市场中都没有较好的中压电缆中间接头防火防爆盒。
2、2006 年以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了新的要求。2007 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重新划分了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和调查处理权限;2011 年 9 月,《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9 号)进一步规定了电力安全事故的定义、等级 划分标准、调查处理权限,强化了发生事故的法律责任;2013 年 11 月,《国家能源局关于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的指导意见》(国能安全[2013]427号)。
①.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00年版)中防止火灾事故原文,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应逐项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 )、DLGJ-1 54-2000电缆防火措施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②.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自 2000年 9 月发
布以来,在防范电力生产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证电厂和电网安全运行以及可靠供电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类事故均呈下降趋势。
但是,随着我国电力工业快速发展和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 高参数、大容量机组不断投运,特高压、高电压、跨区电网逐步形成,新能源、新技术不断发展,电力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电力安全生产面临一些新的风险和问题,对电力安全生产监督和防范各类 事故的能力提出了迫切要求;2006 年以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连续出台了 一系列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了新的要求。2007 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重新划分了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和调查处理权限;2011 年 9 月,《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9 号)进一步规定了电力安全事故的定义、等级 划分标准、调查处理权限,强化了发生事故的法律责任;2013 年 11 月,《国家能源局关于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的指导意见》(国能安全[2013]427号),对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为进一步适应当前电力 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的需要,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完善电力生产事故预防措施,有效防止电力事故的发生,国家能源局 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基础 上,归纳总结各电力企业近些年来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反事故措施经验, 制定了《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在内容上增加了“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 故”、“防止发电机励磁系统事故”、“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防止电力 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防止水轮发电机组(含抽水蓄能机组)事故”、“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防止直流换流站设备损坏和单双极强迫停运事故”的要求,修编了“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等其他 18 项重点要求的条款和内容,并在附录中列出了对应各项重点要求应遵循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 防止火灾事故
2.1 加强防火组织与消防设施管理
2.2 防止电缆着火事故
2.2.1 新、扩建工程中的电缆选择与敷设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各项电缆防火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
2.2.5 非直埋电缆接头的最外层应包覆阻燃材料,充油电缆接头及敷设 密集的中压电缆的接头应用耐火防爆槽盒封闭。
2.2.6 应尽量减少电缆中间接头的数量。如需要,应按工艺要求制作 安装电缆头,经质量验收合格后,再用耐火防爆槽盒将其封闭。变电站夹 层内在役接头应逐步移出,电力电缆切改或故障抢修时,应将接头布置在站外的电缆通道内。
4、近年来,随着我国电网建设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10kV及以上高电压等级电力电缆的需求迅速增长,由于中压电缆电压等级高,主要用于城市配电网、架空线改造、房地产、大型企业、机关单位、国防基地建设、医院、石油化工厂,一旦发生接头爆炸事故,事关重大,如今我国城市电网改造工程将越来越多地采用高压电缆输配电,鉴于此,电缆使用越多,电缆接头的使用数量也自然而然地跟着递增。
3、在我国,相对来说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特别行政区:香港、澳门;二线城市:其它直辖市和每个省的省会城市,如天津、重庆、沈阳、长春、成都、郑州、杭州、合肥、南昌、石家庄、大连、南京、武汉、长沙、济南、南宁、昆明、海口、贵阳、拉萨、乌鲁木齐、哈尔滨、福州、呼和浩特、西安、银川、太原、兰州、西宁等;较发达城市:佛山、东莞、中山、宁波、苏州、无锡、厦门、青岛、晋江、石狮、珠海等等大中城市输配电系统供电网络庞大、供电系统复杂、供电环节多、供电距离长及供电线路电缆化率高等特点;各个大型工程的不断增加,各种不同环境的电缆隧道敷设的电缆线路不断增加,电缆中间接头的数量也在不断地被刷新。
4、由于现阶段电缆遂道数量的限制,经常出现电缆中间接头与其他运行的电缆线路安装在一起的情况,也就是国家电网公司所指的电缆混沟使用,而中间接头受到人为因素、 施工和运行环境的影响,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击穿或爆炸事故。电缆接头故障释放出的能量足以对周边运行的电缆线路、设施及人员造成伤害,甚至会引发二次事故的发生。
5、2005年11月25日福州西郊变电站10kV出线电缆中间接头爆炸,发生电缆火灾烧毁28根电缆。
6、2010年9月28日11时10分许,武汉市汉口中山大道武胜路西站附近,一长约50米、宽约1.5米、深约2米的人行道电缆沟突发爆炸,并腾起50厘米高的烈焰。重超百斤的水泥盖板被气浪掀起3米多高,一辆停靠在此的黑色北京现代轿车腾空2米多高。事发地点在汉口中山大道228号汉华大厦门前人行道上。据悉,第一声爆炸响起时,电缆沟中蹿出烈焰,燃烧了约3分钟。相隔约1分钟,电缆沟距离第一个爆炸点约20米处再次爆炸。再把另一辆停靠在此的红色桑塔纳轿车腾空2米多高; 事发后不久,硚口区政府组织安监、质监、环保、公安、消防、街道等部门及武汉市天然气公司、武汉供电公司等单位负责人赶到现场处置。 事故共造成3人受伤,3人当时正站在电缆沟上面。其中汪新强(62岁,武昌人)胸部骨折,目前在市一医院治疗,无生命危险,胡洋(21岁,武汉市航运学院学生)和文金坤(21岁,武汉市船舶技术学院学生)膝盖、肘部等受皮外伤,经武汉市普爱医院清创处理后离开。
7、2010年8月9日上午九点半,在杭州体育场路的金祝小区门口,人行道路面忽然爆炸,将15厘米厚的水泥板炸飞一米多高,至少造成41家商店和500多户居民断电。所幸当时路上的行人距离爆炸点有一定的距离,没有造成人员伤亡。随后消防队员和燃气抢修车立即赶到,在对爆炸现场进行降温、燃气检测后,初步判断为电缆爆炸。最后消防和电力公司人员都表示:爆炸原因是由于用电负载过大造成电缆着火爆炸。
8、2011年1月18日上午9时半许,位于湖北路的泉山区卫生监督所和泉山区妇幼保健所,接连发生室内和地沟电缆线爆响爆燃事故,两家单位停电。
9、2010年8月6日,山东省招远市玲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罗山金矿6日下午5时许发生一起电缆爆炸起火事故,截至7日4时,井下329名作业人员中,已经有306人升井,其中14人因抢救无效死亡。
10、2011年9月8日广州天河区岗顶壬丰大厦门前人行道两个沙井盖下方电缆小遂道铺设的10kV电缆发生电缆爆炸,两个沙井的井盖被炸烂、炸飞起来,现场冒出滚滚浓烟,事故造成至少两名大厦物管人员和两名路人被掀翻在地。
11、2013年10月8日环市东路人行道一电缆井突然发生爆炸并起火,电缆井盖和地砖被掀翻和炸碎,一家酒店停电,爆炸事故造成一人脚部轻微受伤。
12、根据市场调查了解,目前已研发使用的电缆接头防爆盒产品,基本上使用较多的材料都是以下几种材料:对材料没有严格的要求, ①.阻燃塑料(防火板),②.尼龙纤维,③.玻璃钢,④、铁板,⑤.SMC(ABS)阻燃塑料;⑥.玻璃钢、SMC(ABS)阻燃塑料做成的外壳灌AB防水组合胶;由于电压系统容量大,发生爆炸时释放出的能量大,现在国内外市场中都没有较好的中压电缆中间接头防爆盒。